以高水平数字政府建设打造“便利福建”

信息来源:福建日报更新时间:2022-06-16

数字政府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都是“数字中国”的组成部分。其中,数字政府是数字其他领域资源的配置者和驱动者,数字政府建设不仅是提升宏观决策质量、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选择,也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打造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福建’。”《福建省“十四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也提出:“高标准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建成数字政府改革先行省。”因此,要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打造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数字化服务体系,打响“便利福建”服务品牌,以高水平数字政府建设引领全省发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强大引擎支撑。

建设数字政府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体现。福建始终按照习近平同志当年擘画的“数字福建”建设宏伟蓝图,坚持一任接着一任干、一件接着一件办,把数字福建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工程持续推进,使数字福建深刻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方面,为福建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特别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持着眼群众需求,将打造数字政府与深化“放管服”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繁、办事慢等问题出发,不断简化优化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提供供给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切实“让人民群众分享‘数字福建’建设成果”。截至目前,福建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比例超85.67%,“一趟不用跑”比例93.92%。

数字政府成效是“数字福建”建设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提升民众体验为预期目标,打造服务型数字政府。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福建数字政府服务以民众需求作为设计、供给的核心标准,通过民众与公共服务组织的共同生产,最大限度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与民众真实需求相匹配,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以“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激发创新型数字政府。依托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福建不断推进数字政府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构建起覆盖全省多级联动、规范透明、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将“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为全省对外服务总门户,建立起全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精心打造特色政务服务,构建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统一入口,开通“跨省通办”“异地代收代办”“省内通办”服务,开发“搜索即服务”事项60多项,以信息化支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以数据治理深度转型为关键环节,锻造智能型数字政府。数字政府建设突破碎片化的条块治理,打破同级、层级、部门的限制,整合各级政务服务资源,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从数字赋能、绩效提升等方面加强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塑造政府与民众良性互动的全新模式。

当前,要多措并举建设高水平数字政府、打造“便利福建”。

推动数字政府智治化。通过整体感知、智能处理、实时互动、跨界整合的数字工具和新型基础设施,搭建数据共享交互平台,形成统建共享的发展格局。要坚持精细化、精准化的建设理念,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用户精准画像,让百姓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真正让群众享受个性化、便捷化、智能化的政务服务,提升公共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要以“整体思维”提升智慧治理水平,以营商环境优化为导向,全面梳理数据共享需求,推动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业务应用系统互联互通。要从全局、整体的思路整合资源、再造流程,将“碎片化”服务系统集成为“一站式”服务,着眼“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让“智治”真落实、显成效。

打造协同高效数字政府。加快数据共享顶层设计,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全面打通省市县乡村数据。建立长效机制,从制约当前数据共享的梗阻顽疾入手,明确数据治理的边界,破解信息壁垒,消除数据孤岛,推动更多审批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面推进政务数据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共享应用。要对政府数据、社会数据以及行业数据进行跨界融合和共享开发利用,加强经济数据汇聚共享,构建宏观经济数据库,加强就业、产业、投资、消费等多源数据的汇聚共享。发挥数字化在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职能的重要支撑作用,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

强化数字政府标准化。围绕政务大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网络等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管理,建立大数据基座、政务云平台、统一电子政务网络等标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全省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推动全省范围内同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编码、设立依据等基本要素保持一致,规范统一申请材料、办理条件、办事流程、审查要点等具体要素,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数据资源标准化规范,完善采集汇聚、数据治理、共享开放、数据安全、数据管理、数据隐私保护及大数据开发利用等标准规范。

实现参与主体多元化。以数据开放促进政务数据、企业数据、社会数据的融合,提升社会公共信息在社会成员之间的共享与可获取,使公共服务使用者与公共服务组织之间基本实现信息对称,进而形成使用者与公共服务组织的对等关系。让公共服务组织与民众共同参与公共服务全过程,提高市场、社会主体、民众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积极性,提升整体公共福利。用好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手段,通过推进数据开放优化资源配置,让企业、社会组织、公众通过挖掘运用数据进行创新应用和增值利用,有效释放数据活力,激发社会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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