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证件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本站更新时间:2025-05-22

为加强展会现场管理,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第二十三届中国·海峡创新项目成果交易会(简称“海创会”)需采集持各类证件人员信息,制作参展参会证件。请及时通过海创会门户网站(https://www.fujian618.org.cn/)点击“证照系统”进入在线统一填报。证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

一、证件种类

参展参会证件:贵宾证、嘉宾证、参展证。

保障证件:工作证、布撤展证、志愿者证、供餐证、记者证、安保证、保安证、工勤证。

(一)证件使用对象

1.贵宾证:供中央、国家部委和央企领导,省领导、省直部门和各设区市领导,院士,境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领导等正厅级及以上级别的参会代表使用。同时,也供组委会邀请的重要来宾使用。

2.嘉宾证:供各级各部门,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协会,企业等参会代表使用。

3.参展证:供参展单位展位工作人员使用。

4.工作证:供主办方工作人员,省直有关主办单位、安全综合保障部门、各地市工作人员使用。

5.布撤展证:仅限布、撤展施工人员在布展、撤展期间使用。

6.其他现场工作人员证件

(1)志愿者证:供展会期间提供志愿服务的志愿者使用。

(2)供餐证:供展会期间指定餐饮供应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

(3)记者证:供新闻记者使用。

(4)安保证:供公安执勤民警、武警执勤指战员使用。

(5)保安证:供展会聘请的协警、保安及安检人员使用。

(6)工勤证:供展馆外聘服务展会的各类工勤人员使用。

7.观众预登记:供网络报名和现场临时观展的境内外观众使用。可通过海创会官网或微信注册生成入场二维码,有效期6月18日12:00-20日。

(二)证件使用时限

1.参会证件(贵宾证、嘉宾证):6月18-20日。

2.参展证:6月16-20日。

3.保障证件(工作证、布撤展证、志愿者证、供餐证、记者证、安保证、保安证、工勤证):6月16-20日。

4.布撤展证:6月16日-17日,6月20日-21日。

(三)证件使用区域

1.6月18日上午12:00前展馆全封闭管理,所有证件加贴后方能进馆,无加贴12点后进馆。

2.贵宾证、嘉宾证、参展证、工作证、记者证:除需二次核验,其余开放区域均可通行。

3.布撤展证:仅在布展、撤展期间,可通行于展馆内的布展、撤展施工区域、材料存放区域以及为布展、撤展人员服务的公共通道、展品运输通道以及相关公共区域等相关区域。当布展结束后,不得持布撤展证进入已封闭管理的展馆展示区域。

4.志愿者证:可通行于志愿者服务岗位所在区域以及为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公共区域,如志愿者休息区等。

5.供餐证:可通行于餐饮制作区域、供餐服务区域以及为工作人员和参展人员服务的公共餐饮区。

6.安保证、保安证:可通行于安保执勤区域、展馆周边安保管控区域以及展会公共区域,以执行安保任务。

7.工勤证:可通行于工勤人员工作岗位相关区域,如展馆清洁区域、设备维护区域以及为工勤人员服务的公共区域。

(四)证件分配原则

1.工作证按实际需求分配。

2.参展单位:参展证、嘉宾证每9平方米分配3张参展证、3张嘉宾证。

3.会议组织:各类证件根据会议牵头单位实际需求分配。

二、证件办理程序

登录海创会网站(https://www.fujian618.org.cn/)点击“证照系统”,根据《证件、参展信息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需将证件进行邮寄的,请在收到证件终审通过短信通知后与工作人员对接。证件邮寄服务费用:省内50元/家,省外100元/家。

团体证件填报方式:各团体请指派专人注册证照系统,注册流程请查阅《第二十三届海创会证件、参展信息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其中,保障人员等无展位团体证件申报请指派专人联系证照系统负责人,对接后请在证照系统的海峡会展中心(无展位展区)选项中注册相应的总账号进行证件申报。

三、证件管理原则

(一)大会各类证件统一由海创会组委会统一制作和发放。其中,记者证申请人除完成线上注册申请外,所在媒体单位需以单位为团组填写记者采访报名申请表(详见本届证照系统使用说明)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凭此表现场审核后方可发放记者证。

(二)请各单位做好证件使用须知通报工作,所有证件仅限本人使用,持证人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涂改、转借、冒用,对持非本人证件入馆的人员,大会安全保卫部门将没收其证件,同时追究原持证人责任。

(三)海创会组委会安全保卫部门有权根据展会现场安全秩序管理的需要,对持有效证件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检查、疏导和限制进入某些区域。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安全事故、紧急疏散等),安保部门可临时调整证件的使用规则和通行权限,以保障展会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证件的管理,督促人员遵守证件使用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形进行处理。

(五)本证件管理办法解释权归海创会组委会办公室所有。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檀 倩

联系方式:15505914262    

证件领取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大道72号海创中心东座(以现场指引牌为准)

注:记者证领取请联系陈小姐13905915913,领取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大道72号海创中心东座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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