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二十四届海创会科技创新服务专区“六一八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发布及展示工作,进一步展示人工智能赋能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成效,我公司拟公开征集一家技术服务合作单位,承担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演示系统开发、页面设计、算力支持、现场部署联调及会期技术保障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第二十四届海创会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演示系统开发及会期技术保障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四、展示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海创中心。
五、项目预算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万元。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六、项目内容
本项目主要围绕第二十四届海创会现场发布展示需求,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大模型演示系统,并提供相应算力、页面设计、现场部署及会期保障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大模型功能开发。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场景,完成科技成果匹配企业、企业需求匹配高校院所团队、科技成果转化分析报告生成、企业技术需求预测、成果及需求智能问答等功能开发,具体功能需求以附件《功能需求清单》为准。
(二)页面设计与展示优化。根据海创会平台定位和现场展示需要,完成系统首页、功能入口、交互页面、大屏展示页面等设计制作,界面风格应简洁美观、便于现场演示,体现海创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特色。
(三)算力及模型调用支持。负责提供本项目演示系统运行所需的大模型能力、算力资源、接口调用、运行环境配置等技术支撑,保障系统在展会期间稳定运行。
(四)现场部署联调。根据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部署、网络环境适配、展示终端联调、演示流程测试等工作,确保满足现场发布展示需要。
(五)会期技术保障。展会期间安排专人提供现场技术保障,及时处理系统运行、页面展示、功能调用、网络适配等问题,保障现场演示顺畅。
(六)配套展示服务。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配合完成系统演示所需的文字、图片、视频、说明材料等展示内容整理,以及必要的现场展示配合工作。
七、进度要求
(一)2026年6月12日前,完成项目开发方案确认。
(二)2026年6月15日中午12:00前,完成演示系统开发、部署联调及初步验收。
(三)2026年6月18日至20日展会期间,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
具体时间节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急,中选单位应具备快速响应、现场联调和会期保障能力。
八、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备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软件开发、数据服务、系统集成或相关技术服务能力。
(三)具备履行本项目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能力、算力资源和现场服务保障能力。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中选单位不得将本项目全部或部分工作转由第三方实施。
九、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开发方案。包括总体思路、系统架构、功能设计、页面展示方案、实施进度安排、现场保障方案等内容。
(二)功能响应清单。对照采购人提供的功能需求清单逐项响应,功能内容不得少于采购人提供的功能需求。
(三)报价文件。报价应列明各功能模块、页面设计、算力支持、部署联调、会期保障及其他服务费用,报价为含税包干总价。
(四)展示方案。包括系统界面示意、现场演示流程、展示效果说明等,可采用图片、视频、文字等形式。
(五)单位资质及业绩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项目案例、团队人员情况等。
(六)承诺材料。包括服务响应承诺、数据安全及保密承诺、知识产权承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等。
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或材料不完整的,采购人有权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报价及结算要求
(一)本项目报价为含税包干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开发、页面设计、模型调用、算力支持、部署调试、现场保障、人员服务、资料制作、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二)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风险,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价。除采购人书面确认的需求变更外,合同价款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采购人根据现场展示需要提出功能优化或内容调整,中选单位应积极配合。涉及费用变化的,应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按公司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
(四)具体付款方式、验收标准及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如本次征集仅有一家单位响应,在响应文件齐全、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方案满足采购需求且符合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下,可经评审小组审查后,按程序确定为中选单位。
十一、文件递交方式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0日17:3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福建省闽侯县高新大道72号海创中心东座3楼306室。
(三)比选评审时间:2026年6月11日上午9:00。
(四)比选评审地点:福建省闽侯县高新大道72号海创中心东座12楼。
(五)联系人:林可,联系电话:17859295599。
十二、其他事项
(一)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次征集事项进行调整、延期或终止。响应单位参与本次征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二)响应单位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恶意低价、虚假承诺等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响应或中选资格。
(三)中选单位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关于数据安全、资料保密、现场管理等相关要求。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留存、传播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福建省六一八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6月8日